聚焦兰山
关爱!兰山区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开始啦! |
[字号:大 中 小] 2020-11-23 阅读次数:367 |
明天和意外 哪一个先来? 病魔是无情的 但社会是有爱的! 为帮助兰山区“两癌”患病贫困妇女及时得到救助,有效缓解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即日起,兰山区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可以申领救助金啦! 一、救助条件 申请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含)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二、救助原则 1、优先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 2、已去世人员不再救助; 3、已接受过各级妇联系统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三、申报流程 (一)提出申请。贫困“两癌”患病妇女本人或家庭成员向所在村社区妇联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 1、如实填写申请表。 2、提供个人信息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如有代理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②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复印件及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③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或所在村居出具的贫困证明、贫困情况说明等,并在当地公示3-5天。 (二)走访核实。村社区妇联负责收集贫困妇女申请材料并报至镇街道妇联。镇街道妇联对信息资料进行走访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民政办在贫困证明加盖公章)。材料汇总后报至区妇联。 (三)复审发放。区妇联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将救助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并适时联合镇街道妇联实地走访核实资金拨付情况。 联系电话:13562910861 符合条件的女性朋友们 请尽快申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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