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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识误区,生活中常识误区有哪些

生活中常识误区,生活中常识误区有哪些原标题:生活中常识误区,生活中常识误区有哪些

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活中常识误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活中常识误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发物”是什么?哪些人不能吃?发物是什么?是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或有老陈病,有些食物不能过早食用,要忌口,有相生相克并产生并发症的食物。有缘人简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活中常识误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活中常识误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发物”是什么?哪些人不能吃?

"发物"是什么?是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或有老陈病,有些食物不能过早食用,要忌口,有相生相克并产生并发症的食物。




生活中常识误区,生活中常识误区有哪些

有缘人简单介绍几类人注意方式。首先是皮肤过敏者注意事项,有那些发物尽量不必食用,如海货,海鲜,虾,龙虾,韭菜,菠菜,过辣食品等等。

二是身体有老陈病注意饮食情况如,猪头肉,小公鸡及老公鸡,鲤鱼,龙虾等,特别是大病刚恢复不久千万不要碰这类食品。这就是真正的"发物"。

三,其它一类身体疾病按医生或用药说明书来执行,发物是应起并发症的罪魁禍首,切不可大意。


有缘人把农村了解的关于"发物"分享给大家,有不到之处望见谅,我也是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到一些,不太全面,但实用。网图。

发物这个概念,来源于民间,部分中医也有提及!但其确切是什么,我想,是没有什么具体所指,或者说具体所指并不明确!在现代医学体系(特指西医)是没有这个概念的!

其来源可能起于一个传说:“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开始残害开国有功之臣,元帅徐达患了“发背”(即毒疮、搭背疮之类的),最忌吃鹅肉,因为鹅为发物,易动火发疮。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蒸鹅一只,徐达只能吃下去。不久,徐达“发背”扩散而亡。”

可能 就这个传说被后人逐渐发扬光大至今,说是影响术后刀口愈合、恢复。影响肿瘤病人恢复,促使其进展等等!

但是在医院住院期间,特别是西医医院(多数医院),不存在这个“发物”!

很多患者在住院期间常常问大夫,我能不能吃“发物”?特别是术后患者及肿瘤患者较多!但是你反问他(她)什么是“发物”,他又说不清!

但住院期间,特别是手术恢复期间,肿瘤治疗期间等,一般医生都建议不要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如辣椒、酒、姜、葱、蒜等),其目的主要是避免这些食物引起胃肠道不适,进而影响其他营养物质的吸收,影响患者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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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物,可以理解成“诱发、引发、助发”某些疾病的食物。发物大多是腥膻味的,如牛、羊肉;或是辛热性的,如鱼;或是生发性的,如韭菜、笋,以及海鲜虾蟹、腐乳等。发物对过敏性疾病、出疹性疾病、皮肤病、某些精神疾病、疮疡等都有诱发作用,但是,疾病类型不同,需要忌口的食物也有差异。

发物那些人不能吃,这得看什么疾病,而且这些发物又有可能与一些疾病“犯冲”。

1、“生发类发物”指具有生发性的食物,如韭菜等。皮肤瘙痒病少吃韭菜

2、“动风升阳性发物”指易引动肝风,易升气升阳的发物,如鹅肉、猪头肉等。

3、“风性发物”比如海鲜鱼虾蟹等,过敏少吃。

我们常说,手术以后不能吃发物,或者是身体处于某些疾病的状态下,也不能吃发物,不然吃了疾病就会反复发作,更加严重。但是实际上,现代医学并没有发物这个概念。

对于现代医学和营养学来看,手术后,身体虚弱的人群,反而是需要摄入充足的营养和蛋白质的,这样才能够满足术后身体虚弱的要求,促进伤口的早日愈合,而传说中的发物比如羊肉,也是优质的蛋白质来源之一。

有的人认为产妇不能吃所谓的发物,什么调料,什么牛羊肉,不然吃了伤口就不会长,会发炎,其实这些说法也没有科学依据。产后伤口愈合不好,绝大部分是因为伤口感染或者护理不当导致的,所以并不是吃了什么发物才伤口愈合不好的。

而对于一些高尿酸患者来说,吃了一些发物,比如肉汤,烧烤以后,痛风患了,其实严格上这些东西吃了以后犯病,不是因为他们是什么发物,而是因为它们属于高嘌呤饮食。

所以,现代医学并没有发物这种东西,而传说中的这不能吃,那不能吃,也很多都是你谬论。只要干净卫生,食品安全,保持营养均衡,才是最重要的方法。

“发物”是相对有过敏体质的人,身体不能抵抗某些疾病的人,吃了引发和引起某些疾病的食材。民间有这样一种说法:“菜花黄,医生忙”,就是说,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疾病也多了起来。什么叫过敏体质?有的人春天踏青,会花粉过敏。有的人,春天青蚕豆上市,吃了青蚕豆,引发“蚕豆黄”。有的人吃核桃仁,也会过敏,皮肤上出现斑疹。有的人吃大虾,同样会过敏。春天来了,常见的发物有香椿,因椿芽富含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而且高于一般蔬菜,一些人吃了,引起某些病痛。肾脏不好,肾虚的人不能吃。油菜苔(也叫冲菜),即摘未开花的苔,用水淖一下,可凉拌,可炒了吃。吃时会“冲鼻子”,故叫冲菜,和厥菜一样,也是引发旧疾的“发物”。还有,动物内脏,因动物内朊是动物毒素最容易积累的地方,含高胆固醇,有高血脂,高血压,胆固醇偏高的人,冠心病患者,动脉粥样硬化的人不能吃。痛风患者吃了病情加重。颈头牙(槽牙)生虫,虚火旺的人,吃甜白酒,分分钟引起牙痛。“牙痛不是病,疼起来要老命”,也算“发物”。





普通百姓应该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您好,作为一名执业律师,给大家分享今后普遍用到最多的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部新中国第一步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百科全书将以更加综合的法律关系、法律体系来影响着十几亿群众方方面面的生活。大到数百亿的合同标的额,小到邻里之间的侵权纠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相应的依据,如果说普通老百姓应该懂得法律常识的话,最重要的就是离老百姓最近的《婚姻家庭编》《继承编》。

《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包含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收养《继承编》的内容,包含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整体逻辑分明,将大原则以及小规定都制定的较为详细,如果说普通老百姓想要学习法律常识,从这两编中学习是性价比最高的。

举个例子,《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而在原《婚姻法》中规定的还包括: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在《民法典》中将这一条做了删除,而是将“患病”制定为可撤销婚姻,并非一定无效,在一定程度上是立法意志做了更改,即使患病也不能排除结婚的权利,而是要让双方意思更加自治。

再举个例子《民法典》第106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之前的《婚姻法》中只是规定了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导致了“二十四条联盟”出现,婚姻一方当事人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直接就背负了巨额债务,故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就共同债务的认定做出规定,而现阶段直接在《民法典》中进行规定,无疑是给到夫妻一方强烈的信号,不要想在婚姻中虚构债务或者大额举债,让另一方承担责任等等。

以上只是非常简单的《民法典》中的一些规定,如果老百姓学习法律的话,强烈从《民法典》中学起,相信一定会受益匪浅。我是任正良律师,希望我的分享能够帮到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活中常识误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活中常识误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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